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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双港溪整治终于正式起动

    信息发布者:新江合作
    2017-08-13 07:37:21    来源:水利简信   转载

    2017年面上水利建设和管理任务

    第二批省级资金分配方案

     

    根据《浙江省水利厅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第一批面上水利建设和管理等任务的通知》(浙水计 [2016]29号)、《浙江省水利厅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第二批面上水利建设和管理等任务的通知》(浙水计 [2017]4号)、《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提前下达第二批2017年省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》(浙财农 [2017]20号)、《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(试行)的通知》(浙财农[2015]37号)和《关于印发临海市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(试行)的通知》(临财农[2015] 37号),省财政厅下达我市2017年面上水利建设和管理任务第二批省补资金共1700万元,现将第二批省补资金分解到具体项目。

    1  2017年第二批省级面上水利建设资金分配

    1.1   2017年第二批省级面上水利建设和管理任务

    序号

    县(市、区)

    建设任务

    管理任务

    1

    临海市

    下财河治理2公里

    水利工程标准化创建及运行管护,河湖库塘清淤奖补及污泥处置奖补

    1.2  2017年面上水利建设省级资金分配方案

    本次建设项目资金分配参照《关于加快实施水利“十项百亿防洪排涝”工程打造“山海水城”新典范的实施意见》中的强化要素保障:将“水上临海”建设作为公共财政支持的重点,加大财政投入,“水上临海”建设重点项目配套资金由市财政足额到位。2017年省级面上建设任务中的双港溪、下财河治理工程已列入“水上临海”建设重点项目,故配套资金由市财政足额到位。

    1.2.1  下财河治理工程:拟分配资金116万元。

    根据《临海市桃渚镇下财河整治工程实施方案》,下财河整治工程总投资为145万元(不含政策处理费用)。考虑到该项目尚未招标,本次省补资金按总投资的80%进行分配,待项目完工后,按审计后的工程总投资(政策处理除外)按实支付,不足部分由临海市财政补助。故本次分配116万元(145*80%=116)。

    建议本次分配116万元。

    1.2.2  双港溪治理工程:拟分配资金811万元。

    双港溪治理工程2017年投资3000万元,在第一批省补资金中已分配600万元,本次分配811万元(1700-70-116-703=811万元)。

    建议本次分配811万元。


     

    附件1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临海市2017年第二批省级面上水利建设资金分配表

    单位:万元

    序号

    项目类别

    工程名称

    建设内容

    资金来源

    总投资

     2017年

    计划投资

    第一批省级资金分配数

    第二批省级资金初步分配数

    进度要求

    备注

    合  计



    600

    927


    2017年面上水利建设和管理第二批省补资金1700万元

    1

    河道综合整治

    桃渚镇下财河整治工程

    河道治理2公里

    小计

    145

    145



    完工

    不足部分由市财政补助

    省级资金




    116

    2

    中小流域综合治理

    双港溪流域综合治理工程(一期)

    中小流域综合治理

    小计

    7603.92

    3000



    治理4公里

    不足部分由市财政补助

    省级资金



    600

    811


    2  2017年省级面上水利管理资金分配

        2.1  2017年面上水利管理分配方案

    2.1.1  水利工程标准化创建及运行管护:拟分配资金资金703万元。

    1) 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创建:拟分配资金85万元

        按照省标办《2017年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省级补助资金情况》,2017年计划任务的创建补助资金为总额的50%(另50%,在通过年度验收后进行补助 )。

    根据浙江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监督与服务平台信息上报板块,纳入2017年省级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计划的创建任务(不含水电站创建)有47处。

    参照2016年61处创标合同(标志牌和现场整理费127.17万+监理费4.6万+测绘费25.8万+视频监控系统采购费19.34万+划界方案编制费25.2万+管理手册编制费25.2万=227.31万),共需资金227.31万元。童燎水库因在2016年已进行创标,故本次不做分配,其他46处省级任务共需资金46/61*227.31*0.5=85.71万元。

    建议本次分配85万元。

    2) 水利工程标准化运行管护:拟分配资金618万元

     ① 按照临海市人民政府印发的“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《临海市全面推进水利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》的通知”(临政办发〔2016〕155号)文件中确定的实施对象,包括小一型水库有16座,标准以上海塘14条(其中南洋涂海塘还未竣工验收,故本次不分配),标准以上河堤10条(其中双港溪堤防-双港村段(左岸)和双港溪堤防-双港村段(右岸)两条堤防还未竣工验收,故本次不做分配),大中型灌区1座,大中型水闸5座,大中型泵站1座,农村供水工程8座,山塘14座。

    根据《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<浙江省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(试行)>的通知》(浙水标[2016]1号文件测算,共需要资金491万元。

    ② 水文业务:按照临海市人民政府印发的“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《临海市全面推进水利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》的通知”(临政办发〔2016〕155号)文件中确定的实施对象,水文业务共15处。

    根据水利部省水文局《水文业务经费定额标准》测算,需要资金80万元。

    ③ 巡查经费:按照临海市人民政府印发的“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《临海市全面推进水利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》的通知”(临政办发〔2016〕155号)文件中确定的实施对象,小型水库86座,山塘14座。

    根据《关于要求解决水库、山塘巡查经费的请示》(临防汛[2016]23号)文件,巡查补助费小型水库每年不少于5000元/座,重要山塘每年不少于2500元/座,共需要资金5000*86+2500*14=47万元。

    建议本次分配618万元(491+80+47=618万元)


     

    2.1.2  河湖库塘清淤奖补及污泥处置奖补:拟分配资金70万元。

    根据《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提前下达第二批2017年省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》(浙财农 [2017]20号)文件,明确临海市清淤以奖代补资金为70万元。

    建议本次分配70万元。

    附件2 临海市2017年第二批省级面上水利管理任务资金分配表

    单位:万元

    序号

    项目类别

    实施内容

    2017年第二批省级补助资金初步分配

    备注

    合计

    773

    2017年面上水利建设和管理第二批省补资金1700万元

    水利工程标准化创建及运行管护

    水利工程标准化创建

    85

    不足部分由市财政补助

    水利工程标准化运行管护

    618

    河湖库塘清淤奖补及污泥处置奖补

    河湖库塘清污(淤)140万方

    70

    不足部分由市财政补助

    于2017年8月9日双港溪上段顺利通过市交易中心招标。由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舟山有限公司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 以8648288.00元中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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